【资料图】
距离高速收费站不到200米,安全意识匮乏的司机刘某某却在高速路上停车换司机,被高速交警及时发现,依法严厉查处,消除安全隐患。5月12日,谈及此事,司机刘某某对自己的一时图省事的鲁莽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当日10时42分许,漯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洛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巡逻至宁洛高速南半幅559公里处时,发现在应急车道内停着一辆车牌号为豫A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车辆没有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车后也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民警迅速设置好警戒区,上前查看情况。
经了解,司机名叫刘某某,当时他和另外一个司机从洛阳驾车去外地办事,途中感到有些劳累,于是就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换一下驾驶人。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刘某某辩解道:“车就停一下,换个司机,不会出啥问题的”。民警对安全意识淡薄的刘某某予以严厉批评教育,指着路面指示牌告知其前方不到200米就是舞阳收费站,完全可以到收费站外解决,并对其讲解了应急车道的用途及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的危险性和违法性。此时,刘某某才意识到错误,表示今后非紧急情况绝不在应急车道内停车,愿意接受处罚。随后,民警依法对其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的行为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
高速交警提醒:车行高速,安全第一。在高速公路上停车时刻处于危险中。因此行车中有事情需要解决,可以到就近的服务区解决;即使发生了车辆故障或事故等紧急情况,也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信号灯,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并迅速拨打报警电话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