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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崇信县严查快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影响空气质量,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特别是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违反《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近期,崇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崇信县公安局、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联合查处了四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现对违法行为予以通报曝光。
事例一:5月27日上午,新世纪步行街某商铺在开业庆典时违规燃放高空礼炮,违反《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崇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崇信县公安局、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联合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予以500元罚款处罚。
事例二:6月2日上午10时左右,县城团结西路某美容美甲店在开业时燃放高空礼炮,违反《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崇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崇信县公安局、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联合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予以500元罚款处罚。
事例三:6月2日上午11时许,永丰街某餐饮店开业时燃放高空礼炮,违反《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崇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崇信县公安局、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联合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予以500元罚款处罚。
事例四:6月3日上午10时,新世纪步行街某婚庆店在门店开业时燃放高空礼炮,违反《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崇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崇信县公安局、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联合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予以500元罚款处罚。
请广大市民朋友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坚决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为防治大气污染、建设美好家园作出应有贡献!
来源:崇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编辑:崇信县融媒体中心/孙 悦
审核:崇信县融媒体中心/富 强 戴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