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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6月21日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消息,近年来,红河州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并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为推动禁毒斗争形势持续向好、实现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20年1月至2023年5月,全州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35年1258人,2022年、2023年与同期相比,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红河州法院通过充分发挥刑罚的惩罚和威慑作用,有效遏制了毒品犯罪a高发势头。
红河州法院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大宗贩卖毒品、走私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并加大对零星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及非法持有毒品等末端毒品市场的惩处力度,切断毒品蔓延渠道。对职业毒贩、主犯、累犯、再犯等罪行严重和主观恶性深的犯罪分子,在法定幅度内依法从严惩处;对于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大、罪证确实充分的毒品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缓刑等非监禁刑的适用主要集中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等轻罪。
树立“铁案”意识,始终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公正与效率并重,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公正审理好每一件毒品案件。严格落实证据裁判原则,严格把握毒品来源和去向、毒资流转、毒贩联系记录、物证提取记录、鉴定意见形成过程等证据体系内容,正确区分非法证据和瑕疵证据,确保每一个毒品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积极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合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充分保障涉毒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同时,红河州法院在禁毒综治上凝聚合力,推动全社会构建严密的禁毒防控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凝聚打击毒品犯罪的合力。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好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引导和规范作用,统一执法思想,形成打击合力。
下一步,红河州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各类毒品犯罪,坚持打防并举,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禁毒工作的综合治理。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不移在党的领导下推进禁毒工作行稳致远;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毒品案件审判能力;持续推进毒品案件审判素质能力建设,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调查研究等方式,全面提升法官办理毒品案件的业务水平。针对审判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难题,不断总结经验,提炼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准确适用法律等。(杜浩楠)